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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探索通过诉前调解等方式,促使实施学生欺凌的未成年人真诚赔礼道歉,行为,责任,司法
2024-06-03 11:02:49
最高法:探索通过诉前调解等方式,促使实施学生欺凌的未成年人真诚赔礼道歉,行为,责任,司法

据最高法(fa)5月(yue)30日消息,最高人民法(fa)院制(zhi)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fa)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yi)见》(以下简称《意(yi)见》)并于5月(yue)30日正式发布。

《意(yi)见》提到,依法(fa)从严(yan)处理学生欺凌。

人民法(fa)院在相关案件中发现存在学生欺凌现象的,应当与(yu)学校或培训机构及教育主管(guan)部门沟通,建(jian)议及时予以严(yan)肃处理,并跟进处理进展。

未成年人因(yin)学生欺凌等行为遭受损害的,人民法(fa)院应当综合考虑欺凌行为的强度、持续时间以及对被侵害人身体(ti)、心理造成的损害后果(guo)等各方面因(yin)素,依法(fa)判决侵权人承(cheng)担侵权责任。

充分(fen)发挥(hui)赔礼道歉的修复、抚慰、诫勉功能(neng)和作用,探索通过诉前调解等方式,促使实施学生欺凌的未成年人真诚(cheng)赔礼道歉。学校、培训机构等未尽到教育管(guan)理职责的,依法(fa)判决承(cheng)担侵权责任,并根据情况发送司法(fa)建(jian)议。欺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fa)追(zhui)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提到,妥善处理校园纠纷。人民法(fa)院审理校园纠纷案件,应当在查明(ming)事实、分(fen)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fa)妥善化解矛盾。

积极引(yin)导当事人依法(fa)理性维权,坚决依法(fa)惩治各类“校闹”等违法(fa)犯罪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人身损害,学校已经尽到教育管(guan)理职责的,依法(fa)判决学校不承(cheng)担侵权责任,为学校依法(fa)依规开展教学管(guan)理提供(gong)司法(fa)保障。

文/北(bei)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发布于:北(bei)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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