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10日讯(xun)(记者(zhe) 肖依诺 通(tong)讯(xun)员 晏可慧)一笔欠了28年的账,借款人(ren)迟(chi)迟(chi)未还,出(chu)借人(ren)亦未索要,如今再打官司还能追回么?近日,岳阳市云(yun)溪区人(ren)民法院审结(jie)了这样(yang)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24年3月,原告小甲(jia)(文中均为(wei)化名)来法院起诉,要求被(bei)告小乙归还25000元欠款。小甲(jia)向法院提供了一份(fen)借条,上(shang)面有被(bei)告小乙与其丈夫(fu)小丙(bing)的签名。
借条内容为(wei):今借到小甲(jia)现金(jin)二万五(wu)千元整,一九九六年二月十日还清。如超过一天罚(fa)款壹仟(qian)元。一九九六年二月四日。借款人(ren):小乙、小丙(bing)。
小甲(jia)称,小乙一直怠(dai)于债务(wu),导(dao)致25000元欠款无法要回,严重损害了自(zi)身(shen)利(li)益,遂诉诸法院。小乙则提出(chu)诉讼时效抗辩,认为(wei)小甲(jia)所持借条时效已过,请(qing)求人(ren)民法院不(bu)予支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wei),原告小甲(jia)所持借条为(wei)被(bei)告于一九九六年二月四日出(chu)具,约定的还款期限为(wei)当年的二月十日还清,至今已逾二十八年。而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zi)权利(li)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ren)民法院不(bu)予保护。
因此,原告小甲(jia)在长达二十多年时间里怠(dai)于行使自(zi)己的权利(li),导(dao)致诉讼时效期间超过了最长的保护期二十年,被(bei)告小乙亦提出(chu)诉讼时效抗辩,故人(ren)民法院依法不(bu)予保护。综上(shang),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小甲(jia)的诉讼请(qing)求。
法官提醒(xing),诉讼时效是(shi)指(zhi)权利(li)人(ren)在法定期间内不(bu)行使权利(li),即丧(sang)失(shi)请(qing)求人(ren)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li)的法律制度。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意义,是(shi)为(wei)了促使债权人(ren)及时行使权利(li)、稳定财产关(guan)系(xi)、方便证据(ju)搜集。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民法典对诉讼时效有着明确的规定,最长保护期不(bu)超过20年,且不(bu)适用中止(zhi)、中断的规定,特(te)殊(shu)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qing)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