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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这些新规施行,补偿,保护,生态
2024-06-03 03:03:07
6月起,这些新规施行,补偿,保护,生态

6月起,一批新(xin)规落地,涉及(ji)粮食(shi)安全(quan)、生态补偿、政府采购、快递包装等(deng)方面内容。

澎湃(pai)新(xin)闻注意到,多部即将施(shi)行的法律法规均系行业首次制定。比如,粮食(shi)领域第一部基础性法律、首部专门针对(dui)生态保护补偿的条例,以及(ji)首部快递包装强制性国家(jia)标准等(deng)。此(ci)外,有关供(gong)电营业、政府采购、地铁(tie)防灾等(deng)关乎民生的法律规定也得到更新(xin)。

粮食(shi)安全(quan)保障(zhang)法:建立(li)安全(quan)责任制,专设耕(geng)地保护

我国粮食(shi)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统领性法律——粮食(shi)安全(quan)保障(zhang)法将于6月1日起施(shi)行。粮食(shi)安全(quan)保障(zhang)法明(ming)确国家(jia)建立(li)粮食(shi)安全(quan)责任制,实行粮食(shi)安全(quan)党政同责,地方政府承担具体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xie)同配合做(zuo)好粮食(shi)安全(quan)保障(zhang)工作。

该法在有关构建粮食(shi)供(gong)给保障(zhang)体系的规定中明(ming)确提升粮食(shi)质量安全(quan)的要求;粮食(shi)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jia)有关标准,不得掺杂(za)使假、以次充好,对(dui)其加工的粮食(shi)质量安全(quan)负责,接受监督;增加优质、营养粮食(shi)加工产(chan)品供(gong)给。

该法还(hai)专设耕(geng)地保护一章,规定实施(shi)国土空间用途(tu)管制,划定落实耕(geng)地和永久(jiu)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立(li)耕(geng)地保护补偿制度;实行占用耕(geng)地补偿制度;加强耕(geng)地种植用途(tu)管控;建立(li)严格的耕(geng)地质量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耕(geng)地质量调查(cha)和评价(jia)监测,提升耕(geng)地质量。对(dui)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黑土地、撂荒地、盐碱地等(deng)分别作出针对(dui)性规定。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确立(li)补偿基本制度规则

我国首部专门针对(dui)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自(zi)6月1日起施(shi)行。《条例》共6章33节,内容包括财(cai)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deng)方面,对(dui)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pai)。

财(cai)政纵向补偿方面,《条例》一方面以法规形式(shi)稳定生态保护投入,另一方面,强化(hua)区域主体功能,将一些重点生态功能区、自(zi)然保护地纳入中央财(cai)政补偿范围(wei)。

地区间横向补偿方面,重在加强区域治理联动,织密织牢(lao)保护合作网(wang)络。《条例》坚持问题(ti)导向,聚焦补偿协(xie)议签订、协(xie)议履行、纠纷解决等(deng)核心问题(ti)和关键环节进行规范。

市场机制补偿方面,《条例》明(ming)确提出了政府搭台(tai)、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补偿路径,通(tong)过(guo)推进资源环境权益交易,促进生态产(chan)业发展,建立(li)市场化(hua)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等(deng)多元化(hua)方式(shi),动员和汇(hui)聚各方面力量,实现生态产(chan)品需求和供(gong)给的精准对(dui)接,提高生态产(chan)品价(jia)值。

国际邮轮靠港补给更便利:制定“常用低危物资清单”

6月1日起,《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正式(shi)施(shi)行。《规定》共16条,主要明(ming)确了适用范围(wei),开展补给活动的工作要求,药品、医(yi)疗器械、免税烟草制品等(deng)各类物资供(gong)船渠道和制度规范,通(tong)关便利化(hua)措施(shi),以及(ji)各类经营主体的守法义务等(deng)。

为(wei)有效解决包括香水、高度酒、清洁剂等(deng)邮轮运营中常备必备物资上船难的突出矛盾,规定第十一条创新(xin)制定了“常用低危物资清单”,明(ming)确国际邮轮停靠港口所在地省、自(zi)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求港口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国际邮轮靠港补给常用低危物资清单,明(ming)确允许在本行政区域内港口补给与国际邮轮运营相(xiang)关的常用低危物资种类和数量。

已故存(cun)款人存(cun)款提取手续优化(hua):限(xian)额(e)统一提高至(zhi)5万

为(wei)进一步便利群众办(ban)理存(cun)款继承,国家(jia)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出台(tai)制定了《关于优化(hua)已故存(cun)款人小额(e)存(cun)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tong)知》,进一步将已故存(cun)款人小额(e)存(cun)款简化(hua)提取的账户限(xian)额(e)统一提高至(zhi)5万元。该通(tong)知自(zi)6月1日起实施(shi)。

考虑到地区和机构差异,农村中小银行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落实该要求。此(ci)外,《通(tong)知》将黄金积(ji)存(cun)产(chan)品以及(ji)国债、理财(cai)产(chan)品纳入简化(hua)提取范围(wei),相(xiang)关额(e)度计(ji)入5万元账户限(xian)额(e)。对(dui)小额(e)存(cun)款提取业务中常见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quan)或不符合要求等(deng)情况(kuang),要求银行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相(xiang)关要求。《通(tong)知》明(ming)确,银行可以应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求,提供(gong)已故存(cun)款人死亡后(hou)以及(ji)死亡前6个月内的账户交易明(ming)细。

政府采购方式(shi)更新(xin):采购人可邀(yao)供(gong)应商合作研发、共担风险(xian)

财(cai)政部制定出台(tai)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xin)采购方式(shi)管理暂行办(ban)法》,自(zi)6月1日起施(shi)行。在合作创新(xin)采购方式(shi)下,采购人可以邀(yao)请供(gong)应商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xian),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e)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xin)产(chan)品。

《办(ban)法》明(ming)确,采购项目(mu)符合国家(jia)科技和相(xiang)关产(chan)业发展规划,有利于落实国家(jia)重大战略目(mu)标任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zhi)一的,可以采用合作创新(xin)采购方式(shi)采购:一是(shi)市场现有产(chan)品或者技术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技术突破的;二是(shi)以研发创新(xin)产(chan)品为(wei)基础,形成新(xin)范式(shi)或者新(xin)的解决方案,能够显著改善(shan)功能性能,明(ming)显提高绩效的;三是(shi)国务院财(cai)政部门规定的其他(ta)情形。

《办(ban)法》还(hai)鼓励有研发能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等(deng)院校,科研机构等(deng)各类供(gong)应商积(ji)极参与,发挥财(cai)政资金对(dui)全(quan)社会应用技术研发的辐射效应,促进科技创新(xin)。

供(gong)电营业规则修订:供(gong)电恢(hui)复时间由3天缩短(duan)至(zhi)1天

新(xin)版《供(gong)电营业规则》将于6月1日实施(shi),此(ci)次修订更加突出优化(hua)营商环境,更加突出保障(zhang)群众用电权益。新(xin)规围(wei)绕办(ban)电时长、环节、资料等(deng)核心要素和用户关切,对(dui)照信(xin)息公开、责任时限(xian)、业务收资等(deng)最(zui)新(xin)监管要求,进行“简、并、改”。

新(xin)《供(gong)规》明(ming)确要求供(gong)电企业通(tong)过(guo)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公开与供(gong)用电相(xiang)关的政策制度、服务标准、投诉或监督渠道等(deng)信(xin)息,为(wei)用户提供(gong)形式(shi)更为(wei)丰富(fu)、渠道更为(wei)多样的供(gong)电服务,确保用户便捷办(ban)电。

新(xin)规明(ming)确供(gong)用电各方在供(gong)用电设施(shi)运行管理、计(ji)划检修安排(pai)等(deng)方面的权责和配合关系,构建了供(gong)用电各方供(gong)用电协(xie)同机制;明(ming)确引起停电或限(xian)电的原因消除后(hou),供(gong)电企业由原先(xian)的三天压缩至(zhi)在二十四小时内恢(hui)复供(gong)电。

电力市场监管办(ban)法修订:增加对(dui)售(shou)电企业等(deng)监管内容

新(xin)修订的《电力市场监管办(ban)法》公布,自(zi)6月1日起施(shi)行。此(ci)次修订优化(hua)调整监管内容,增加对(dui)售(shou)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的监管内容;明(ming)确对(dui)发电企业、电网(wang)企业、售(shou)电公司、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deng)与其他(ta)电力交易主体签订有关合同情况(kuang)开展监管;增补对(dui)电网(wang)企业所属(shu)或者关联售(shou)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代理购电情况(kuang)的监管内容;依据(ju)《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提出对(dui)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市场监控和风险(xian)防范要求。

《办(ban)法》进一步明(ming)确,国家(jia)发展改革委、国家(jia)能源局依法组织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包括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及(ji)配套的市场准入注册、交易组织、计(ji)量结算、信(xin)用管理、信(xin)息披(pi)露(lu)等(deng)相(xiang)关规则、细则。

新(xin)版行业标准管理办(ban)法:明(ming)确四类不应制定标准的情形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tai)《行业标准管理办(ban)法》,于6月1日起正式(shi)施(shi)行。《办(ban)法》进一步严格规范了行业标准制定、实施(shi)和监督,明(ming)确了四类不应当制定行业标准的情形:已有推荐性国家(jia)标准的,一般性产(chan)品和服务的技术要求,跨部门跨行业的技术要求,用于约束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部的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等(deng)。

同时,为(wei)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wei)内畅通(tong)流动,《办(ban)法》明(ming)确:禁止在行业标准中规定资质资格、许可认证、审批登记、评比达标、监管主体和职责等(deng)事(shi)项,禁止利用行业标准实施(shi)妨碍商品、服务自(zi)由流通(tong)等(deng)排(pai)除、限(xian)制市场竞争(zheng)的行为(wei)。此(ci)外,《办(ban)法》还(hai)明(ming)确规定行业标准公开的主体责任,鼓励通(tong)过(guo)全(quan)国标准信(xin)息公共服务平台(tai)公开行业标准文本,供(gong)公众查(cha)阅(yue)。

首部快递包装强制性国家(jia)标准:禁用有毒有害包装

6月1日起,《快递包装重金属(shu)与特定物质限(xian)量》强制性国家(jia)标准将实施(shi)。这是(shi)关于快递包装的首部强制性国家(jia)标准,明(ming)确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快递包装,设定了快递包装的安全(quan)底线和红线要求。

这一标准分别针对(dui)纸类、塑料类、纺织纤维类及(ji)复合材料类快递包装产(chan)品,提出了铅、汞、镉、铬等(deng)重金属(shu)总体限(xian)量要求和单独限(xian)量要求,规定了溶剂残留、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等(deng)特定物质限(xian)量要求,并给出了试验(yan)方法、取样制备要求,为(wei)快递绿色包装的生产(chan)和检测提供(gong)技术依据(ju)。

首次建立(li)保安服务管理体系:提供(gong)风险(xian)管理框架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jia)标准委)批准发布了推荐性国家(jia)标准《保安服务管理体系要求及(ji)使用指南》,于6月1日起实施(shi)。该标准修改采用ISO标准《民营安保业务管理体系要求及(ji)实施(shi)指南》,规定了保安服务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提供(gong)了风险(xian)管理的框架,以及(ji)保安服务组织环境、领导作用、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价(jia)及(ji)改进等(deng)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系我国首次建立(li)保安服务的管理体系。

这一指南有助于从(cong)事(shi)保安服务业务的组织持续提升保安服务能力,也为(wei)我国保安服务对(dui)接国际化(hua)需求提供(gong)一定参考和帮助,更好地促进保安服务领域与国际接轨。

地铁(tie)防灾系统评估(gu)标准:提供(gong)标准化(hua)技术支撑(cheng)

《地铁(tie)防灾系统安全(quan)性能测试与评估(gu)方法》于6月1日起实施(shi),为(wei)我国地铁(tie)防灾系统安全(quan)性能测试与评估(gu)提供(gong)了标准化(hua)技术支撑(cheng)。

该标准规定了地铁(tie)防灾系统安全(quan)性能测试与评估(gu)的总体要求、测试点选取、测试系统、测试准备、测试步骤、评估(gu)指标及(ji)方法、测试报告组成。提出了地铁(tie)防灾系统安全(quan)性能测试“适用范围(wei)”“测哪里”“用什么测”“怎么测”“怎么评”等(deng)相(xiang)关内容。

该标准的实施(shi)将进一步规范我国地铁(tie)防灾系统安全(quan)性能测试及(ji)评估(gu)过(guo)程,有效提升防灾设备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而(er)提升我国地铁(tie)安全(quan)水平。

优化(hua)贸易外汇(hui)业务管理: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hua)

国家(jia)外汇(hui)管理局发布《国家(jia)外汇(hui)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hua)贸易外汇(hui)业务管理的通(tong)知》,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hua),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自(zi)6月1日起实施(shi)。

《通(tong)知》共6项政策措施(shi),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shi)优化(hua)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将“贸易外汇(hui)收支企业名录”的办(ban)理方式(shi),由外汇(hui)局核准调整为(wei)银行直接办(ban)理。二是(shi)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hui)收支结算。简化(hua)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放宽银行办(ban)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hui)(非(fei)原路退回或退汇(hui)时间超180天)的权限(xian)。优化(hua)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hui)业务办(ban)理。三是(shi)清理整合货物贸易外汇(hui)管理规定。废止部分文件,整合关于货物贸易外汇(hui)登记业务办(ban)理的条款,修订部分文书样式(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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