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xing)四川省分行(xing)公众(zhong)号,按照因城(cheng)施(shi)策原则和各城(cheng)市政府调控要求,现将四川省商(shang)业性(xing)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zheng)如下:
一、对于贷款购买商(shang)品住房的居(ju)民家庭,首套(tao)住房商(shang)业性(xing)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li)调整(zheng)为不低于15%,二套(tao)住房商(shang)业性(xing)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li)调整(zheng)为不低于25%。
二、取消首套(tao)住房和二套(tao)住房商(shang)业性(xing)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三、2024年5月18日(含)后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bu)门网签备(bei)案及5月18日之前完成网签备(bei)案未放款的借款人,其商(shang)业性(xing)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本政策执(zhi)行(xing)。
四、各城(cheng)市银行(xing)业金融机构可结合本机构经营情(qing)况、客户风险状况等(deng)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ti)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