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xin)经(jing)纬5月(yue)9日(ri)电 利尔达9日(ri)盘后公告(gao),当日(ri)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利尔达科(ke)技集(ji)团股(gu)份有(you)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shi)函措施(shi)的决定(〔2024〕65号)》(下称警示(shi)函)。
警示(shi)函显示(shi),2024年(nian)2月(yue)29日(ri),利尔达披露《2023年(nian)年(nian)度业绩快报公告(gao)》《2023年(nian)年(nian)度业绩预告(gao)公告(gao)》,预计(ji)2023年(nian)度实(shi)现归属(shu)于上市公司股(gu)东(dong)的净(jing)利润662.44万(wan)元。
2024年(nian)4月(yue)23日(ri),利尔达披露《2023年(nian)年(nian)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gao)》《2023年(nian)年(nian)度业绩预告(gao)修正公告(gao)》,修正后预计(ji)2023年(nian)度实(shi)现归属(shu)于上市公司股(gu)东(dong)的净(jing)利润-601.60万(wan)元。
2024年(nian)4月(yue)26日(ri)利尔达发布《2023年(nian)年(nian)度报告(gao)》,披露2023年(nian)度公司经(jing)审计(ji)归属(shu)于上市公司股(gu)东(dong)的净(jing)利润为-601.60万(wan)元。
浙江证监局指出,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gao)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此外,利尔达《2023年(nian)年(nian)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gao)》相关内容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公司上述行为违(wei)反(fan)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fa)》(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yi)款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叶文光、总(zong)经(jing)理陈(chen)凯、财务总(zong)监孙其祖、董事会秘书段焕春违(wei)反(fan)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fa)》(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wu)十一(yi)条的规定,对上述违(wei)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fa)》(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wu)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对利尔达科(ke)技集(ji)团股(gu)份有(you)限公司、叶文光、陈(chen)凯、孙其祖、段焕春分别采取出具警示(shi)函的监督管理措施(shi),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公告(gao)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shi)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yun)营,不会对公司的经(jing)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官(guan)网介绍,利尔达是物联网产品研发、技术应用、服务落地的一(yi)站式合作(zuo)伙伴,注册资金42163万(wan)元,2023年(nian)2月(yue)17日(ri)已在北交所成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IC增(zeng)值分销业务和物联网模块及物联网系(xi)统解决方(fang)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fang)面,2024年(nian)一(yi)季度,公司营收4.41亿元,同比(bi)减少10.54%;归属(shu)于上市公司股(gu)东(dong)的净(jing)利润亏损2543.26万(wan)元,同比(bi)盈转亏,净(jing)利润较(jiao)上年(nian)同期下降4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