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
湖北(bei)省高级人民法(fa)院对(dui)外发布
十起依法(fa)保护未(wei)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li)
其中一起案例(li)中
“糊涂父母”为未(wei)成年女儿“订婚”
还(hai)收了30万(wan)元彩礼
双方分手后
男方要求返还(hai)彩礼并诉至法(fa)院
最终法(fa)院判决女方家长返还(hai)彩礼
并向其发出《家庭教育令》
2022年2月,彭某(mou)与15岁的小卢(女)相识(shi)并确(que)立恋爱关系。
2023年1月,双方举行订婚宴,宴请了双方亲属,彭某(mou)将30万(wan)元现金给付(fu)小卢的父亲卢某(mou)。
同月底(di),小卢随彭某(mou)赴外地共同生活,其间,两人拍摄了婚纱照,彭某(mou)还(hai)购买了结婚的金首饰。
同年4月,两人因感情原因分手,双方既没有举行婚礼,也没有领取结婚证(zheng)。
经村民委员会调解未(wei)果,彭某(mou)诉至法(fa)院请求小卢、卢某(mou)返还(hai)彩礼及其他款项共计44余万(wan)元。
湖北(bei)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fa)院经审(shen)理认为,本案当事人小卢订婚时系限制(zhi)民事行为能力人,未(wei)达到法(fa)定结婚年龄。卢某(mou)为小卢订立婚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wei)成年人保护法(fa)》第十七条(tiao)规定,而彭某(mou)与未(wei)成年人订立婚约,亦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结合彭某(mou)与小卢共同生活时间、各方过错情况以及当地风(feng)俗,最终法(fa)院酌定小卢、卢某(mou)向彭某(mou)返还(hai)22万(wan)元。
针对(dui)卢某(mou)的行为,法(fa)院对(dui)其发出《家庭教育令》,依法(fa)予以训诫,并邀请妇联和其他专业人员对(dui)卢某(mou)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dao)。
法(fa)官说法(fa):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wei)成年人保护法(fa)》第十七条(tiao)第九项规定:未(wei)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po)使未(wei)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wei)成年人订立婚约。
本案中,卢某(mou)法(fa)律(lu)意识(shi)淡薄,为其未(wei)成年人子女订立婚约并收取彩礼,侵犯(fan)未(wei)成年人身心健康(kang),既是对(dui)未(wei)成年子女健康(kang)成长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有违善良风(feng)俗和一般社会道德价(jia)值取向。
法(fa)院通过发放《家庭教育令》的方式,教育引导(dao)监护人转变观念,为未(wei)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hao)家风(feng),确(que)保他们在适合的年龄和心理状态(tai)下能够做出关乎自己人生的重要决定。
法(fa)治日报全(quan)媒体(ti)记者 刘欢 刘志月
来源:法(fa)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