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为发(fa)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guan)理委员会办公室发(fa)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e)度的通知(zhi)》,通知(zhi)自2024年(nian)5月20日起施行,有(you)效期5年(nian)。
通知(zhi)显示(shi),借款(kuan)人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e)度调整为100万元(yuan);借款(kuan)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e)度调整为70万元(yuan)。
对于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e)度调整为120万元(yuan);借款(kuan)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e)度调整为84万元(yuan)。
同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guan)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kuan)利率的通知(zhi)》,自2024年(nian)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kuan)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nian)以下(含(han)5年(nian))和5年(nian)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kuan)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nian)以下(含(han)5年(nian))和5年(nian)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kuan)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按照政策,2024年(nian)5月18日(含(han))以后发(fa)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kuan),按新(xin)利率执行。2024年(nian)5月18日前发(fa)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kuan),自2025年(nian)1月1日起按新(xin)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