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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专家:“持股行权”“公开征集”双管齐下 助力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股东,权利,上市公司
2024-05-21 00:34:56
业内专家:“持股行权”“公开征集”双管齐下 助力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股东,权利,上市公司

在5月15日“全国投资(zi)者保护宣(xuan)传日”,中证中小(xiao)投资(zi)者服务中心(简称投资(zi)者服务中心)修订(ding)发布了《中证中小(xiao)投资(zi)者服务中心持股行权工作规则》(简称《持股行权工作规则》)和《中证中小(xiao)投资(zi)者服务中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业务规则》(简称《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业务规则》)。

北京中伦律师(shi)事务所律师(shi)孟文(wen)翔表示,这(zhe)进一步明确(que)了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持股行权工作程序,强化了投资(zi)者服务中心持股行权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升了投资(zi)者服务中心持股行权工作的科学(xue)性和规范性,为投资(zi)者服务中心保护投资(zi)者特别是中小(xiao)投资(zi)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ce)依据与法律基础。

北京大成律师(shi)事务所律师(shi)张刚也表示,投资(zi)者服务中心作为证券金融(rong)类公益机构,以投资(zi)者需求为导向,发布《持股行权工作规则》和《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业务规则》,对(dui)持股行权工作和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业务进行了进一步明确(que),对(dui)于中小(xiao)投资(zi)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持股行权工作更(geng)加明确(que)

上市(shi)公司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为促进资(zi)本市(shi)场健康发展,需要促进广大投资(zi)者积极参(can)与公司治理,引导中小(xiao)投资(zi)者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达到督促上市(shi)公司完善治理的目的。

“但一些中小(xiao)投资(zi)者囿于对(dui)自身权利的认识不(bu)到位,未能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张刚表示,“投资(zi)者服务中心通过持有沪深北交易所每(mei)家上市(shi)公司一手股票,行使质询、建议、表决、诉(su)讼(song)等股东权利,示范引领中小(xiao)投资(zi)者主动行权、依法维权,规范上市(shi)公司治理。”

持股行权是投资(zi)者服务中心重要的职责之一。截至2024年4月底,投资(zi)者服务中心持有5361家上市(shi)公司股票,共计行权4272场,累计行使包括建议权、质询权、表决权、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在内的股东权利5848次。投资(zi)者服务中心以普通股东身份参(can)与上市(shi)公司治理,对(dui)上市(shi)公司涉嫌侵害中小(xiao)股东知情权、参(can)与权、收益权和救济权等权益的事项,通过参(can)加股东大会、发送股东函(han)件、参(can)加媒体说(shuo)明会及业绩说(shuo)明会、网上问询等方式行使表决权、质询权、建议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

张刚表示,修订(ding)的《持股行权工作规则》对(dui)于持股行权的原则、组织实施、行权线索搜集与分析(xi)决策(ce)、行权实施、行权信息公开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使得投资(zi)者服务中心持股行权的依据更(geng)加充足(zu),持股行权的流程更(geng)加明确(que),对(dui)投资(zi)者服务中心更(geng)加规范化地维护投资(zi)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可进一步实现持股行权的“示范引领”“风险揭示”和“督促上市(shi)公司完善治理”的目标。

发挥制(zhi)度优势(shi)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证券法》第(di)九十条规定:上市(shi)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zi)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shi)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新《证券法》首(shou)次从(cong)法律层面确(que)立了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行为的合法性,确(que)立了投资(zi)者保护机构公开征集主体的法律地位。在张刚看来,投资(zi)者服务中心作为征集人,具有以下(xia)优势(shi):一是投资(zi)者服务中心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rong)类公益机构,与上市(shi)公司不(bu)存在利害关系;二是投资(zi)者服务中心作为专业的机构,具有专家的支持和技术的保障;三是经过开展大量的行权工作,投资(zi)者服务中心更(geng)了解上市(shi)公司的规则和中小(xiao)投资(zi)者关切的问题。

修订(ding)后的《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业务规则》,进一步明确(que)了投资(zi)者服务中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的适用情形、征集方式、撤销情形等内容(rong),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投资(zi)者服务中心的专业作用和公开征集的制(zhi)度优势(shi),有助于更(geng)好(hao)地维护中小(xiao)投资(zi)者的权益。

“规则的修订(ding)发布,响应了监管部门关于保护投资(zi)者特别是中小(xiao)投资(zi)者的合法权益是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要求。”张刚说(shuo):“‘持股行权’‘公开征集’双管齐下(xia),是践行‘金融(rong)为民’理念的又一成功实践,必将进一步助力中小(xiao)投资(zi)者的权益保护。”

发布于:广东省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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